山东出台内河航运奖补实施方案 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小清河航道与船闸通行、船舶建造、船舶运营等方面的奖补政策,对京杭运河山东段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内河集装箱运输、内河多式联运发展以及疏港公路建设给予奖补,促进全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山东将对小清河航行船舶经营人实行分阶段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小清河航行船舶建造奖补实行逐年退坡奖补方式,奖补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小清河航行船舶运营奖补的对象为在小清河沿线港口进行货物装卸的船舶,全省累计奖补数量不超过800万吨,奖补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小清河航线奖补对象为开通并运营由沿海港口(含中转港寿光港和羊口港)至小清河内河港口班轮航线的航运公司,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京杭运河山东段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奖补对象为京杭运河山东段船闸运营企业,每船奖补过闸费的100%,奖补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对入选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创建工程(涉内河航运的)的牵头企业,山东省财政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中涉内河航运项目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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